夫妻闹离婚争13只乌龟抚养权的事件,近期在武汉东西湖法院临空港人民法庭得到了调解。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情况:
一、事件背景
- 当事人:雷明(化名)和梅朵(化名),一对90后小夫妻,于2021年登记结婚。
- 离婚原因:2024年7月,梅朵因双方性格不合,矛盾日益增多,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。
二、争议焦点
- 主要财产争议:夫妻二人在婚内购买的13只乌龟的归属问题。
三、调解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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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步情况:
-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,没有生育子女,财产也相对简单,因此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。
- 雷明同意离婚,并对婚内购买的名牌包包、手机等财物分配没有异议,但要求梅朵返还其拿走的一批宠物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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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调解:
- 2024年8月9日,梅朵带着两个爬宠箱来到法庭,雷明仔细查看了乌龟。
- 雷明指出梅朵不懂如何饲养乌龟,且没有好的销售渠道,担心乌龟在她手中无法得到妥善照顾。
- 梅朵则认为自己虽然不会养乌龟,但购买时出了一半的钱,因此有权要求分配财产,并希望雷明能补偿她10万元。
- 双方还就乌龟的数量产生了争议,雷明认为梅朵可能私藏了一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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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调解:
- 承办法官王君从法律规定、夫妻相处、养宠的情绪价值及商业价值等多个角度进行调解。
- 考虑到雷明是专业的宠物饲养和销售人员,将乌龟归他更有利于乌龟的生长和商业价值的实现。
- 同时,由于这批乌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且价值18万元,应给予梅朵一定的经济补偿。
四、调解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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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达成调解意见:
- 梅朵将13只乌龟返还给雷明。
- 雷明补偿梅朵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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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空港法庭当场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,乌龟们也终于有了稳定的家。
五、特别说明
- 宠物作为有生命的存在,不仅具有价格属性,还承载着夫妻双方的情感和记忆。因此,在处理此类争议时,法院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、日常照料、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等因素,为宠物寻找最适合的"抚养"对象。
该事件展示了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考虑,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,又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情感和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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